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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最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浙江省最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经常有人咨询,上班发生工伤的待遇问题!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承担的主体予以分类,将这些费用明细进行归纳整理,供大家参考学习:

  第一大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一、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该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浙江实践中是用人单位原则上不承担。

  2、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浙江省当地最低工资百分之35的标准,实际住院天数计算确定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浙江省,交通费与食宿费按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2、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医疗补助金适用于5-10级伤残,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浙江省标准如下:)

  五级伤残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六级伤残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5个月

  七级伤残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八级伤残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九级伤残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十级伤残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当地社会平均月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二大类、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适用于5-10级伤残,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浙江省标准如下:

  五级伤残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六级伤残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5个月

  七级伤残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八级伤残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九级伤残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十级伤残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四、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一般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

  五、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承担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费用均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六、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承担

  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提醒:若发生工伤,要记得专业事情专业做,请联系13511407605吴律师!


整理:衢州律师丨律法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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