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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追尾交警怎么处理车辆

  追尾交警的处理是在现场划定警戒区,抢救伤员后对现场进行调查,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证明。追尾一般是追尾方的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前车造成的,追尾方应承担责任,以交警划分为准。

  一、如何处理被追尾的交警

  1.根据事故现场安全防护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示区,在安全距离放置发光或反光锥和警示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指导。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中断或现场处置,调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根据事故现场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警示标志;

  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3.指挥救援、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便捷的救援、勘查位置,打开警灯,夜间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轮廓灯;

  4.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犯罪嫌疑人;

  5.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

  二、追尾是谁的责任

  追尾一般由追尾方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追尾司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追尾事故是由于前车堵塞和变道造成的,前车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但具体情况以交警为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三、追尾但没有痕迹要赔偿吗?

  追尾是指在同一车道上行驶时,后车头与前车尾相撞的行为。双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决定是否调查或报警作为赔偿依据。

  提醒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检查、检查、调查及有关检查、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鉴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整理:衢州律师丨律法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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