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合同纠纷律师讲述 如何有效避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施工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调解处理;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可以根据施工合同纠纷的具体情况,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判决和调解书,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接下来将由衢州合同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衢州合同纠纷律师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司法鉴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主要问题,需要相关从业人员有更深入细致的了解,才能有的放矢。衢州合同纠纷律师根据相关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文书,对司法鉴定中涉及的常见问题之一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希望对您今后遇到相关问题有所帮助。
第一,需要司法鉴定。
如果工程价款已经在结算单上结算,发包人和承包人都同意司法鉴定,法院或仲裁机构是否可以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答:是的。
参考案例:云南文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景洪莫砺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2020)最高法民字第360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前就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不会允许诉讼一方当事人申请工程造价鉴定。但本案中,鉴定程序的启动已经双方约定,原审法院不受理和解书函启动鉴定程序并无不当。
那么如何有效避免施工合同纠纷呢?春婷律师总结了以下几点:
1.严格招投标和承包程序,优化施工企业,严格控制工程分包。
2.建设初期加强项目管理,充分投入,确保80%以上的集中资金存入银行专款专用。
3.加强合同和资料管理,尽量选择标准化的合同示范文本,慎重考虑附加条款,咨询相关专家,请求专家指导。
4.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禁止通过工程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工程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如确需变更,应先进行工程量和费用调整分析。
5.加强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完善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手续。
6.及时处理工程索赔。
7.结算时,争取做到不漏、好定额、不乱收费,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并委托高级造价工程师主持结算。
8.进一步规范业主、承包商和政府管理部门的行为,不盲目指挥。
综上所述,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尽量规避可能的风险。相信看了上面的介绍,你对规避施工合同风险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衢州合同纠纷律师,他会给你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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