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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催讨诉讼时效中断!衢州律师

最高法:债权人向债务人打电话,即便接听电话的非债务人,也可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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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书(2021)最高法民申2434号【裁判要旨】

根据原告(债权人)提供的手机录音内容证明,原告与被告(债务人)就双方借款清偿问题商谈时,曾向被告的手机拨打电话,即使接电话的人并非被告本人,但亦足以证明原告主张债权的事实,据此应认定案涉借款诉讼时效于此时中断并应从次日起重新起算,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整理:衢州律师丨律法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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