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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条件

  一、合同的组成要素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成立的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找法网提醒您注意,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三、合同有效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有效的法律约束力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

  2.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

  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当事人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书就是解决纠纷的根据。


整理:衢州律师丨律法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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