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诉物业公司,法院支持!!!
现行小区物业管理模式,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时有发生,业主虽然人多但难以形成势众,与物业纠纷中往往单打独斗处于明显弱势,特别小区公共利益受损,面临维权难度更大;本律师有幸代理了一起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案,现介绍如下,供大家参考研究:
近日,历时近二年的衢州某小区业委会诉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经一审、二审终于结案,物业公司正在主动履行判决书的赔偿义务。
业委会诉称物业公司违约不作为,没有履行好档案管理、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的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辩称其为知名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较高,公共设备设施日久损坏,维修应动用物业公共维修基金,就算其物业管理服务中存在瑕疵,也不应转嫁给物业公司,叫其承担赔偿责任。
争议的焦点:一是业委会是否有权起诉;二是物业公司的违约程度,属一般瑕疵还是严重违约;三是小区的损失金额;四是小区的损失,物业公司应承担多少的责任。
最后,法院经审理判决,酌情确定物业公司违约赔偿金额。
讨论总结:一是确定好起诉主体;二是收集好证据;三是找个好诉讼代理人。
提醒:专业事情专业做,若有法律问题请联系13511407605吴律师。
整理:衢州律师丨律法解说